根据长春市企业联合会、长春市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长春市企联企协)章程规定,为更好地面向企业,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长春市企联企协吸收长春地区各类企业入会,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吸收范围
凡承认长春市企联企协章程,承诺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由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行业性社会组织,均可以申请加入。
二、入会手续及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加入长春市企联企协,需填写《入会审批表》二份(网上可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会员工作部收到入会审批表后,及时报会长办公会审核,在审核通过之后,通知申请入会单位办理入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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