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企联系统雇工作会议8月21日在沈阳召开。会议围绕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第十七次会议的工作部署和中企联2012年雇主工作要点进行汇报和交流。
陈兰通执行副会长对全国企联系统雇主工作作了全面回顾,对下半年主要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回顾企联系统组织建没和雇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陈兰通指出,近年来各地企联、企业家协会,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统筹安排和中企联印发的雇主工作要点,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履行企业代表组织职责,主动参与三方机制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党和政府的肯定,受到企业和企业家的欢迎和认可,进一步提高了企联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突出的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1、基层企联组织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各地企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由点到面,层层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河北省保定市企业家协会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已由市政府正式发文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在25个县(市)成立企业家协会。重庆市对未成立企联组织的区县,在经信委设立企联工作联络站,由区县经信委主任担任联络站负责人,代表企联参与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积极参与三方机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参与劳动法规制定和劳动执法检查。各地企联与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协调配合,积极参与当地关于最低工资标准、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等法规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及时反映企业的意见和诉求,并配合人大、人社部门开展劳动执法检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用工;推进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动“两个专项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节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3、企业维权立法取得新进展,维权服务进一步加强。近年来,中企联维权工委相继在福建、海南召开全国企业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以后,各地企联在推动企业维权立法、开展维权服务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4、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诉求。
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代表组织作用,努力提高企联系统雇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陈兰通在讲话中着重传达了王忠禹会长在中企联八届六次理事会上的重要讲话。2012年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运行和企业改革发展也面临新情况新变化,我们要按照中央提出的稳中求进工作基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为政府建言献策,为企业排忧解难。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好我们的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陈兰通对下半年及明年上半年雇主工作提出要求:
1、加强企联基层组织建设,加大参与三方机制的力度。2、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和谐企业创建工作。3、扎实细致做好企业维权工作,为企业持续、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4、努力提高企业经营者队伍素质。5、引导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进企业诚信建设。6、加强企联组织自身建设。
国务院法制办陈培勇处长就当前我国劳动立法以及立法所涉及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解析。中企联雇主工作部全球契约推进办公室主任韩斌、国际合作处马超分别就联合国全球契约情况和企业诚信建设及信用评价工作情况进行了分别的介绍。辽宁、山东、宁夏、武汉、广州企联代表在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刘鹏副理事长在总结发言中讲到,要求大家要很好的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陈兰通副会长在全国企联系统雇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三方机制联系,做好维权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企联代表100多人参加了会议。吉林省企联、企业家协会会员部有关同志自始至终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