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拓展“智能+企业”,推动企业智慧化转型,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中国企业联合会决定从2019年开始组织开展“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以下简称“实践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2019年实践案例征集方向主要包括:
(一)智慧业务类
企业围绕业务全环节、产品或服务全生命周期开展的智慧化创新实践,包括智能制造、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智慧工厂、智慧电厂(智慧电站)、智慧电网、智慧油田、智慧矿山、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零售、智慧金融、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服务等。
(二)智慧管理类
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开展的智慧化创新实践,包括智慧研发管理、智慧生产管理、智慧运营管理、智慧人力资源管理、智慧财务管理、智慧营销管理、智慧采购管理、智能仓储管理、商务智能、智慧办公等。
(三)智能装备/智能产品类
企业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原有装备、产品开展的智能化改造和研发设计的新一代智能产品、智能装备。
(四)咨询服务与解决方案类
各类服务商围绕智慧企业建设开展的咨询服务创新实践,包括开发设计的装备、软件以及系统集成、解决方案设计、咨询项目实施等。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下属机构,不受行业、所有制、规模限制。
(二)申报的实践案例已在企业实施满一年以上,且运行状况良好。
(三)申报企业遵纪守法,近三年来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申报的实践案例内容符合国家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申报要求
(一)实行自愿申报、限额推荐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央企业和中国500强企业负责择优推荐,一般每年推荐不超过5家单位,每家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实践案例。各推荐单位要广泛发动本地区、本行业、本集团的企业积极申报,推荐中要突出案例的创新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此外,获得全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和中国企业联合会智慧企业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企联智推委”)委员单位可以直接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详见附件),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复制电子版材料的U盘报送至我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单位要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在实践案例申报、推荐和评审过程中,不得增加申报单位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报单位索派费用。
联系人:王冰 赵连忠
电 话:81712636、15504447393、13074351999
电子邮箱:570711723@qq.com
地 址:昆山路3372号
附件:《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2019)申报书》
长春市企业联合会
长春市企业家协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下载: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智慧企业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征集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