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及会员单位:
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明确提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2月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积极发挥企业代表组织作用,更好地为企业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撑,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作出应有贡献,中国企联拟在“中企联合网”上开辟《抗击疫情复工复产—企业在行动》专栏,同时编写《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信息专报》。为此,我会决定配合中企联征集我市会员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相关信息,请各团体会员及会员单位予以协助为盼。
一、征集信息的范围和要求
1.《抗击疫情复工复产—企业在行动》专栏
主要包括:企业支持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企业维护市场秩序的情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行产品标准、质量、安全自我承诺的情况;企业在疫情防控、捐款捐助、复工复产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工作模式的情况;企业家勇于担当、关爱职工、稳定劳动关系的先进事迹等等。
2. 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信息专报
该专报为内刊,不对外公开,重点反映企业需要上报的信息,特别是针对用工、能源供应、融资、产业链配套方面的困难和政策建议,主要包括: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受到的冲击情况,企业在复工复产中的要素保障问题,例如受政策限制、防护用具紧缺、原材料供应不足、物流运输影响、人员短缺用工难等方面的困难;疫情对企业劳动关系带来的冲击、引发的劳动纠纷等情况;疫情对企业及所在行业带来的影响和受损情况;企业进出口贸易受疫情的影响,因疫情引起的国际经济纠纷,在对外交往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疫情对企业对外投资贸易、国际交流合作、“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造成的消极影响;相关税费减免延缴、援企稳岗、劳动用工、金融支持、房租补贴等扶持政策落实情况;企业生产经营、经济运行情况;相关对策建议。
为减少企业不必要负担,上述信息以企业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为主,包括企业向政府部门报送的材料。
二、征集信息的使用
“抗击疫情复工复产—企业在行动”的相关信息,我会在认真筛选后上报中企联,并利用本会《工作信息》及专题报告形式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为政府掌握一手情况、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请各团体会员及会员单位在接到本函后,将本企业有关上述信息及企业抗击疫情、复工复产方面的措施和建议一并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我会。
联系人:郝泉成 电话:13904306540
张志伟 电话:13154319660
王 冰 电话:15504447393
赵连忠 电话:13074351999
电子信箱:570711723@qq.com、337498490@qq.com
长春市企业联合会
长春市企业家协会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