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近出台惠民惠企相关政策的解读
长春市发改委副主任 付 军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如何申请?都有哪些申报渠道?最新的惠企信息有哪些?日前,市发改委围绕企业关心的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及节能审查、申报企业债券及当前我市发改系统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关键词:项目核准和备案
各级发改部门是项目核准和备案机关,我市对权限内的市级核准事项进行核准,省市备案目录之外的项目,归各城区发改部门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权限为市级和长春新区发改部门。
申请材料:企业办理项目核准,需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对项目申请报告以及依法应当附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申请报告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写,也可由项目单位自主委托具有相关经验和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企业在申报核准项目时,除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外,还要按照规定准备请示、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等材料。企业办理项目备案,只需登录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即可。备案证明,可以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申报渠道:企业可以到市政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报件,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依托“一门式、一张网”和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施并联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全程划分为项目批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五个环节。企业在项目批准阶段,可同时报送核准、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申请材料,部门间的批复文件不需企业提供,部门间信息共享,企业只需报送自主能提供的申请材料。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环保审批及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需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申报材料可同时上报,或其它节点报送。
关键词:固定资产节能审查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意见;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由市发改委负责。具体范围为,建设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在1000吨标准煤以上、3000吨标准煤以下或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1000万千瓦时以下的,需要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建设单位可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机构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建设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关键词:项目开工建设
项目自核准、备案、节能审查机关出具核准、备案、节能审查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2年内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开工的标志就是取得施工许可证。
关键词:企业债券发行条件流程新变化
发债指标放宽。债项AA及以上的发债主体(含县域企业),不受指标限制,实质是取消了发债指标限制。
审核机构发生变化。目前,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债登)承担企业债券发行审核中的第三方技术评估工作。
资金运用比例提高。债券募集资金投入由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60% 提高到70%,绿色债券提高至80%等等。
简化受理流程。所有项目不再需要市/县级发改部门转报,省发改委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转报国家发改委核准。优质项目可豁免国家发改委内复审。
关键词:市级减免政策
目前,我市取消和降低了部分收费标准,取消环境监测、房屋转让等15项收费,停征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工本费;降低水土保持补偿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等8项收费标准;落实了服务业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供热价格由每平方米34元调整到31元;两次下调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分别下调0.04元和0.09元,两次调价累计为非居民用户减少负担17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