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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升发展三年攻坚行动十三条措施
《2024年吉林省服务企业行动方案》解读
《金融助力民营企业行动方案》解读
推动经济稳增长 全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省政数局: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吉林省出台“实施意见”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不断优化服务举措 确保政策红利释放
《长春市旅游产业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解读
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实施细则
省法院发布十项措施
三部门介绍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情况
强化民企融资支持 新政策举措酝酿出台
长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我省出台政策促工业经济稳增长助服务业恢复发展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政策解读
长春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行动计划(2021—2025)
长春市2021—2025年政府生态环境保护 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度民营经济政策汇编
确定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
着力优化要素环境
推行“减免缓返补” 帮助企业轻装行
我市创业担保 贷款政策升级
好的营商环境就是最佳“投资指南”
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必须加大金融支持
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惠企纾困政策指南 (财政金融扶持篇)
惠企纾困政策指南 (降税篇)
惠企纾困政策指南 (减费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首违不罚”显长春新区温情
长春医保为参保人释压解忧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解答企业开办和商标注册便利化办事流程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 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
15项涉企用水服务事宜全部“最多跑一次”
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市司法局出台二十二项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13条实策为长春经济圈培育深根强须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问答
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科技小巨人 扶持覆盖面“扩容”
长春市公安局服务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助力长春振兴发展25条措施
环保局:优化审批服务 助力民企发展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若干意见
市人社局扶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解读
明年1月1日起 项目总预售款的30%将存入监管账户
长春海关:税政调研助企降本增效
即日起企业可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新模式办理事项
吉林省出台《实施意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天之内
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
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
减证”放权营造便利准入环境 优化服务推进改革快速发展
有关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解读
简化受理办事流程 为企业“减负”为经济增量
市国土局为新产业新业态“量身定制”用地服务
我省9月1日全面启动实施20项交管改革措施
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出台新政策
吉林公安出入境支持旅游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全面实施
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52项社保参保缴费事项已实现“只跑一次”
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商贸企业物流费用率有望降7%
八方面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长春市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认定5月10日正式开始!
国务院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
“6个突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市人社局出台落实人才政策25条措施
我省制定六项措施 五类人才落户“零门槛”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解读
“新三板”挂牌科技型中小企业,长春政府要奖你30万!
长春政府下“血本”,1000万支持企业投建科学实验室
吉林省3种方式扶持小巨人企业,这批申报你别再错过了!
环保税征收对象有四类
我市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权力22项
长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 若干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实施办法的通知
我省发布“18条人才新政”
《企业年金办法》今日开始施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 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持续营造合法高效的营商环境
苗圩部长解读十九大报告: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
科技部:印发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检察院出台《意见》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
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新一轮减税降费“已在路上” 制造业减税将成重点
我市出台房地产调控新政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读《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关于强化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
企业环境违法将记入诚信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 深化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长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
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煤矿井下生产布局管理控制超强度生产的意见
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
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的通知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
《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国际注册专章解读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关于推进林业碳汇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
《饭店业碳排放管理规范》等50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的公告
新兽药注册目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工信部发布《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
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关于启用新版《商标公告》及《商标注册证》的公告
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新《商标法》5月1日起施行 省工商局详解新《商标法》8大亮点
关于委托投资情况下认定受益所有人问题的公告
50项国内贸易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实施日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的环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吉林省林权抵押贷款实施意见》让林农尽享林
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的内容解读
税务总局明确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排水须办许可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关于《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国税总局放行出口退税外包 便利中小外贸企业
吉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十不”政策
“无照”排水最高可罚五十万元
破解司法运作模式 探索事务分类管理
2014,中国立法七大看点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事项流程简化
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权威解读
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以新产业积聚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习近平出席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
我市出台《关于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权威解读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布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事项流程简化
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要求,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在实施“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多项改革措施基础上,聚焦企业登记便利化,助力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1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该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情况,以及企业开办、商标注册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问:创业者普遍关心开办企业的方式,目前在我市开办企业有哪些申报方式?  

答:目前,在我市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类登记,全部通过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来完成。申报方式有三种:一是现场申请,即申请人直接到辖区内的登记机关申报,工作人员会现场指导申请人通过窗口设备进行申报。二是网上申报,即通过互联网登录“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依次通过用户注册、填报材料、电子签名、提交审核、领取执照等流程在线申请,即可实现企业开办。三是通过银行网点内设置的自助设备申报,银行工作人员会现场指导,自助设备可以现场打印营业执照。  

下一步,针对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等业务,我们会将目前设置在工商所内的登记窗口扩展到全市各街道服务中心。届时,申请人可以在辖区就近办理个体登记申请。目前,申请人办理企业登记业务,只需下载电子营业执照,不用领取传统的纸质营业执照了。在此说明,电子营业执照不仅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更具有安全、方便、可授权等优点。通过我局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企业申办和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可以实现全过程“无纸化、无介质、零见面”。  

问:“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有哪些功能和特点?  

答:“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信息化时代的必然趋势,网上办事是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的最佳途径。近年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致力于网上办事系统建设,于2018年9月开通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该系统涵盖了市场主体准入所有环节的全程电子化业务,具有全面、开放、智能等特点;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将营业执照办理、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和银行开户等环节贯通起来,各部门业务紧密协同、信息实时共享,能够满足各类市场主体需求;实现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实名认证、身份识别及数字签名,办理全程可以做到:相同的信息只填一次、相同的材料只报一次、相同的证明只开一次、办理全程只跑一次。  

“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上线以来,受到市场主体欢迎。据统计,自2018年9月28日开通至2019年7月5日,我市通过“市场主体准入e窗通”完成企业设立29082户,完成个体工商户设立47869户;已有来自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通过互联网在线办理企业开办业务;还有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申请人,在境外通过e窗通系统办理企业登记业务,实现了企业开办的全球通办。  

问:商标注册是企业商标品牌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我市申请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我市商标注册窗口推出了哪些新政策?  

答:目前,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式有四种。第一,申请人可自行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京外商标审查协作自行办理);第二,申请人可到长春市商标受理窗口办理(景阳大路1199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B座一楼110室);第三,申请人可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第四,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系统自行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为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我市于2017年6月20日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双授权”窗口,方便市场主体就近申请注册商标,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缩短了办理时间。目前,受理窗口涵盖了商标注册的全部24项业务。  

“双授权”窗口设立以来,已受理商标注册咨询6500余次,受理商标注册申请3844件,受理量居全省首位。已受理商标专用权质权融资30件,累计融资金额4.934亿元。“双授权”窗口已基本惠及全省各市(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2019年6月10日,我市商标注册窗口开通商标注册电子化申请程序,商标注册申请更加便利。  

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商标受理窗口降低部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其中包括:续展注册费由1000元降为500元;补发商标注册证等9项业务费用,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问:融资难是制约企业发展一个重要因素,据了解,商标权也可以用来质押融资。我市在商标权质押的传统方式基础上,开展了哪些创新工作?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商标资本运作是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方式。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商标资本运作能力、缓解企业压力,我局大力推进商标权质押融资工作,积极拓展商标权质押方式,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在企业与银行间商标权质押融资的传统模式下,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解决了“不能贷”“贷得少”等问题。2018年,我局通过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方式累计引导企业商标权质押融资2350万元。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商标权质押意向调查工作,在抽样调查的328户知名商标品牌企业中,有137户表达了质押融资意愿,占样本总量的42%,为开展商标权质押推进工作奠定基础。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协调力度,力争帮助更多企业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融资。  

(撰稿/李秀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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