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与中央、省委、市委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突出的司法需求问题,结合法院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1、切实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原则。
3、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制度。
4、依法惩处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
5、认真做好诉讼服务和指导工作。
6、推进涉民营企业纠纷的快速处理。
7、推进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改革,缩短办案周期。
8、积极探索涉诉企业收集证据新方式。
9、强化判后答疑工作。
10、依法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11、依法公正审理执行涉府案件。
12、依法维护民营企业良好营商环境。
13、加大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
14、全面清理法院内部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15、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16、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
17、发挥司法建议作用,提升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水平。
18、着力构建法院与民营企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9、强化专项督办和绩效考核。
20、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