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造优良营商环境过程中,要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平等准入、配置高效、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的高标准现代化市场体系,更大力度、更大限度、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保长春“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着力优化市场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凡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凡是妨碍市场公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都要坚决清理;凡是妨碍民营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与行为,都要坚决纠正,真正让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企业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做得大。
着力优化市场环境,提高审批效率。要把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作为工作的着眼点和发力点,巩固和提高企业开办审批效率,切实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高效服务。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多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多证合一”的审批机制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容缺核发”的承诺机制,全面推广“拿地即开工”“交房即办证”制度,千方百计提高行政效率。
着力优化市场环境,支持创新创业。“双创”氛围的营造,是市场环境中的关键要素。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开发区的主体作用,打造主导型、成长性、未来型产业。充分发挥孵化器的催生作用,加速科技成果的就地转移、转化,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要加快完善便民便商、宜居宜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种社会公共产品、服务的供给,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让更多人在“双创”大潮中成就梦想、实现价值。
着力优化市场环境,服务项目建设。哪里市场环境好,项目就往哪里去。优良的市场环境是吸引项目的强磁场。要用不断优化的市场环境,催生最暖的政策、最优的服务、最大的诚意,真正把服务做到企业心坎里,做到项目建设上,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带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加速度,让更多的企业在长春这片沃土上迸发无限生机与活力,助力新时代长春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