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不断加强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意义重大、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持续加强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类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
当前,如何破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唤醒城市的“沉睡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为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贡献物质基础?记者从市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获悉,我市正全力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边清查、边整改、边盘活、边利用,大干、苦干、实干,打一场振兴突破攻坚战。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
贯彻落实到国资监管各环节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先后公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系统全面地对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特别是盘活存量国有资产作出重要部署。这些国家层面的制度文件,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作为推动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指导思想,强调要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国有资产监管各环节。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为此,全市上下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此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的认识,切实把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为务实扎实、常抓不懈做好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动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重要一环。全力抓好这项改革,对稳定我市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的这四个特征,均与国有资产管理密切相关。同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一方面要求国有经济不断增强控制力和影响力,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则要求国有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和竞争力,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这就需要以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为保障。
为此,全市上下将以此次集中清查和盘活利用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完善现代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机制,着力降低国有企业负债水平,有效促进我市国有经济健康发展。
充分利用资产资源
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由于多种因素影响,稳增长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财政运行兼顾当期与长远、需求与能力、基本与重点、发展与安全的难度越来越大。经过多年积累,我市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金融企业、行政事业性三大类国有资产总额已达到一定规模,加上规模较大的土地、矿产、森林、水利等资源,全市国有资产资源可利用存量非常可观。因此,统筹使用好这些资产资源,将闲置资产有效利用起来,着力提高低效资产利用效益,对于为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新动力,助力长春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国有资产清查利用专项行动已经到了在前期全面清查核查基础上,深入研究推动盘活利用的关键阶段。下步,全市上下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国有资产清查利用要坚持边清查、边整改、边盘活、边利用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把握工作重点、抢抓工作进度,确保专项行动如期取得良好成效。
将切实有效做好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围绕长春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目标,更好发挥长春“一主”担当战略定位,立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统筹当期与长远、存量与增量、发展与安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根据不同存量资产的不同性质、不同使用状态、不同效益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不同的盘活利用举措,不断优化资产配置,变存量为增量,以增量提质量,想方设法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将健全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机制。针对查找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问题,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国有资产信息管理机制、资产配置机制、调剂共享机制、市场化运营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的制度,有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能力水平提升,切实筑牢保障发展的物质基础。
将着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预算约束。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加强预算刚性,建立资产存量与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充分结合存量资产使用状况审核新增资产,优化资产配置,从源头节约财政资金。通过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深入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为开创长春振兴发展率先突破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