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窗口服务和机关效能专项整治暨推进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会议上获悉,《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出台后,全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意见》的落实,有力推动了全市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下一步,我市将采取多项措施,深度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富民强市步伐。
《意见》的出台和落实,进一步激发了全民创业热情,促进了民营经济加快发展。1~9月份,全市民营经济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976亿元,同比增长16.7%;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476亿元,同比增长12.8%;民营企业达到78540户,新增5723户;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199.8万人,新增7.8万人。
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在市场准入、先照后证、专项资金、宣传和软环境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深化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及政策落实,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政策落实中的隐性壁垒,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政策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万民指出,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是省委、省政府交给长春的一项必须完成好的政治任务,是市委、市政府促进长春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必须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抓紧组建民营经济发展局,使其成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扶持资金和服务平台作用,不折不扣将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要全力推进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区工作,积累经验,为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大发展、快发展作出贡献; 要结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落实50条支持政策,千方百计让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得到实惠。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史继山强调,要确保50条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向落实要效益,向落实要“红利”,在政策宣传上下功夫,让政策家喻户晓、尽人皆知;在政策执行上下功夫,消除民营经济政策落实中的隐性壁垒,确保各项政策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在政策创新上下功夫,适时调整政策措施,让政策更务实、更优惠。要把政策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杠杆,撬动民营经济潜力,集聚民间资金资本,调动群众创业热情,让长春迈上富民强市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