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44200件案件进行常规评查,对案件的程序运行、卷宗质量、信息录入实行动态追踪;对7909件中止、扣除期限案件、811件延长审限案件,以及庭审规范化情况进行专项评查,归纳并解决3类13种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报告》不久前出炉,报告中汇总了一系列“审判管理一体化”改革机制运行成果。全市各级政法机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法治长春”建设目标,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年多来,市中法从六方面稳步推进司法工作机制改革。破解司法权行政化运作模式,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强化审判管理办公室评查、问责功能,对院庭长管理权进行平行分权制约;以四大评查倒逼司法公正,确保让裁判者负责,统一规范办案尺度;积极开展涉诉信访改革,构建司法解纷体系,对涉诉信访制度进行诉讼化改造,实施启动程序、甄别退出、司法救助、协调联动、依法处置“五个一批”结案方式;集中推进司法公开与司法民主,挤压权力寻租空间,成立司法公开办公室,健全重大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强化重点案件宣传互动,坚持观察庭审、公众开放日等制度;不断凝聚法官尊荣,提升法官职业化水平,常态性举办法官沙龙、司法论坛,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聘请优秀律师、检察官、法学学者等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着力完善内部治理模式,探索法院事务分类管理,对绩效考评、内部管理规章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实现法院运转和干部管理规则之治。
2013年,市中法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27.9%,案件被发改量同比下降34.7%,新判案件信访发生量同比下降47.7%,各基层法院上诉案件发回重审量同比减少57.9%。